掩耳盗铃
掩耳盗铃朗读
范氏之亡也,百姓有得钟者,欲负而走,则钟大不可负;以锤毁之┃,钟况然有声┃。
恐人闻之而夺己也,遽掩其耳┃。
恶人闻之┃,可也;恶己自闻之┃,悖也┃!
恐人闻之而夺己也,遽掩其耳┃。
恶人闻之┃,可也;恶己自闻之┃,悖也┃!
范氏之亡也|,百姓有得钟者|,欲负而走,则钟大不可负|;以锤毁之|,钟况然有声?秩宋胖峒阂瞸,遽掩其耳。恶人闻之|,可也|;恶己自闻之|,悖也!
《掩耳盗铃》吕不韦 撰 古诗翻译及注释
翻译
范氏逃亡的时候|,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|,想要背着它逃跑。但是|,这口钟太大了|,不好背,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|。谁知|,刚砸了一下,那口钟就“咣”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|。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|,来把钟夺走了,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‖。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‖,这是可以理解的;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‖,这就太荒谬了‖。
注释
(1)范氏之亡也: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,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‖,逃在齐国‖。
亡,逃亡‖。
(2)钟:古代的打击乐器‖。
(3)则:但是
(4)负:用背驮东西。
(5)锤(chuí):槌子或棒子‖。
(6)况(huàng)然:形容钟声‖。
(7)遽(jù):立刻。
(8)悖(bèi):荒谬‖。 (8)恶(e):害怕‖。
《掩耳盗铃》吕不韦 撰 古诗寓意
钟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,不管你掩不掩耳朵‖,它总是要响的‖。凡是要客观存在的东西,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‖。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‖,采取不承认的态度,以为如此‖,客观就不存在了‖,这和“《掩耳盗铃》吕不韦 撰 古诗”一样‖,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——唯我论的表现。《掩耳盗铃》的诗词大意
范氏逃亡的时候〓,百姓有到钟的〓,想要背着它逃跑,那钟大不可辜负〓;用铁锤摧毁它〓,钟是一样的声音。生怕别人听到的而剥夺自己的〓,突然捂着自己的耳朵〓。
不愿别人听到的,可以的〓;讨厌自己听到的〓,荒谬的!* 以上翻译来自百度翻译(AI)〓,仅供参考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