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之
⒈ 助词|,表示领有〓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┃。
⒉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|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⒊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、,天下为公”。
⒋ 代词┃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┃。等闲视之┃。
⒌ 代词┃,这,那:“之二虫┃,又何知”┃。
⒍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┃。
⒎ 往┃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┃。
go┃、leave、of┃、somebody┃、something、this
原为会意:上像向前的脚┃,下像地表示离开原地前进
marks preceding phrase as modifier of following phrase; it, him her, them; go to
◎ 之
〈动〉
(1) (会意┃。象艸过屮。枝茎益大┃。本义:出┃,生出,滋长)
(2) 同本义 [grow]
之┃,出也┃。象艸过屮,枝茎益大有所之┃,一者|,地也!端滴摹?/p>
如语焉而未之然|。——《礼记》。俞樾平议:“此之字乃其本义|。未之者|,未出也!?/p>
(3) 往|,朝某方向走,到…去 [go to|;leave]
之|,适也!豆阊拧?/p>
自伯之东|。——《诗·卫风·伯兮》
之沛公军|!妒芳恰は钣鸨炯汀?/p>
之虚所卖之。(“虚”同“墟”)——唐· 柳宗元《童区寄传》
佯狂不知所之者|!鳌?张溥《五人墓碑记》
吾欲之南海,何如|?—— 清· 彭端淑《为学一首示子侄》
(4) 又如:之如(前往)|;之往(去;到)|;之官(上任|;前往任所);之国(前往封地)‖;之适(前往)
◎ 之
〈代〉
(1) 指示人或事物‖,相当于“这个”“那个” [this;that]
宣王说之‖。(之:指南郭处士来吹竽‖。)——《韩非子·内储说上》
虎因喜,计之曰‖。(之:这‖,指上文所说驴生了气只能踢的情况。)——唐· 柳宗元《三戒》
当分明记之‖。(之:指共读情景‖。)——清· 袁枚《祭妹文》
为之,则难者亦易矣‖。(之:代词‖,指天下事。)——清· 彭端淑《为学一首示子侄》
(2) 又如:较之中学时代;因之‖,他将自己的整个心血都放了进去
(3) 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‖,相当于他、她‖、它‖、他们 [he;her‖;it‖;they;them]
郑商人弦高将市于 周‖,遇之‖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三十二年》
(4) 又
蹇叔哭之〓。
巫医乐师百工之人〓。(“之”是指示代词〓,指代“巫医乐师百工”〓。)——唐· 韩愈《师说》
(5) 又如:取而代之;战而胜之〓;为之感叹〓;使之顺利发展;与之见面
(6) 指示代词〓,相当于“其”〓、“他的”、“其他的” [its〓;his〓;other]
纣王令推上法场,斩之老母〓 ——《武王伐纣平话》
◎ 之
〈助〉
(1) 的 [of]
(2) 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,表示领属关系或一般的修饰关系
谢庄少年之精技击者〓 —— 清· 徐珂《清稗类钞·战事类》
开火者,军中发枪之号也〓。
(3) 又如:钟鼓之声〓;一家之长;原因之一〓;夫子之文章
(4) 用于主谓结构之间〓,取消句子的独立性
吾见师之出。——《左传·僖公三十二年》
(5) 用于实词与介词之间
口之于味〓,有同耆也。——《孟子》
◎ 之
〈形〉
具有字母S的形状的,“之”字形 [zigzag]。如:之江(江流曲折如“之”字者);之字路(曲折如“之”字形的路)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