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复职┃。
⒉ 还归而就职。
⒈ 犹复职。
引《后汉书·陈忠传》:“元初 三年有詔,大臣得行三年丧|,服闕还职|。”
《新唐书·刘审礼传》:“有詔 审礼 徇忠以没|,非有罪‖,宜各还职 ”
《宋史·王安礼传》:“绍圣 初‖,还职,知 永兴军‖ ”
明 余继登 《典故纪闻》卷十一:“其餘不满贯当流徒杖者,如旧赎罪还职‖ ”
⒉ 还归而就职。
引《北史·来护儿传》:“十八年‖,詔追入朝‖,赐以宫女、宝刀‖、骏马‖、锦綵等物,仍留长子 楷 为千牛备身‖,使 护儿 还职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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