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起用被废黜的官员。
⒉ 尽职;称职|。
⒈ 起用被废黜的官员〓。
引《左传·昭公十三年》:“施舍宽民,宥罪举职、 ⅲ”
杜预 注:“举职,修废官、 ⅲ”
⒉ 尽职;称职┃。 《旧唐书·牛僧孺传》:“会宰相请广諫员┃。
引宣宗 曰:‘諫臣惟能举职为可┃,奚用众耶┃?’”
清 曾国藩 《复陈虎臣书》:“久处剧任,殊以不能举职为愧┃々В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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