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统称唐宋于昭文馆(唐时又称弘文馆)|、史馆|、集贤院等处担任修撰、编校等工作的官职|。
⒈ 统称 唐 宋 于昭文馆( 唐 时又称弘文馆)|、史馆、集贤院等处担任修撰|、编校等工作的官职|。
引宋 宋敏求 《春明退朝录》卷上:“唐 制,宰相四人‖,首相为 太清宫 使;次三相皆带馆职‖,洪文馆大学士‖,监修国史, 集贤殿 大学士‖,以此为次序‖。”
宋 洪迈 《容斋随笔·馆职名存》:“国朝馆阁之选‖,皆天下英俊‖,然必试而后命。一经此职‖,遂为名流‖。其高者,曰 集贤殿 修撰‖、史馆修撰‖,直 龙图阁,直昭文馆‖、史馆‖、集贤院、秘阁‖;次曰集贤‖、秘阁校理。官卑者‖,曰馆阁小勘,史馆检讨:均谓之馆职 ”
《古今小说·众名姬春风吊柳七》:“次日〓, 张説 入朝,见帝谢罪〓,因力荐 浩然 之才〓,可充馆职 ”
⒈ 唐宋时〓,凡在史馆、昭文馆〓、集贤院等处为直馆〓、直院等官职,称为「馆职」〓。〓。
引《宋史·卷一六二·职官志二》:「直馆、直院则谓之馆职〓,以他官兼者谓之贴职〓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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