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统称唐宋于昭文馆(唐时又称弘文馆)┃、史馆‖、集贤院等处担任修撰、编校等工作的官职、。
⒈ 统称 唐 宋 于昭文馆( 唐 时又称弘文馆)、、史馆|、集贤院等处担任修撰、编校等工作的官职‖。
引宋 宋敏求 《春明退朝录》卷上:“唐 制,宰相四人,首相为 太清宫 使;次三相皆带馆职,洪文馆大学士,监修国史, 集贤殿 大学士,以此为次序?!?br />宋 洪迈 《容斋随笔·馆职名存》:“国朝馆阁之选,皆天下英俊,然必试而后命。一经此职,遂为名流、。其高者、,曰 集贤殿 修撰、史馆修撰、,直 龙图阁、,直昭文馆、史馆、、集贤院、、秘阁;次曰集贤、、秘阁校理、。官卑者,曰馆阁小ⅲ勘、,史馆检讨:均谓之馆职 ⅲ”
《古今小说·众名姬春风吊柳七》:“次日、, 张説 入朝,见帝谢罪、,因力荐 浩然 之才、,可充馆职 ⅲ”
⒈ 唐宋时、,凡在史馆、昭文馆、、集贤院等处为直馆、、直院等官职,称为「馆职」。┃。
引《宋史·卷一六二·职官志二》:「直馆┃、直院则谓之馆职┃,以他官兼者谓之贴职┃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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