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以火焚烧草木而田猎。
⒉ 火耕之田。
⒈ 以火焚烧草木而田猎‖。
引《礼记·王制》:“昆虫未蛰,不以火田々В”
《尔雅·释天》:“火田为狩┃。”
⒉ 火耕之田|。
引《晋书·食货志》:“往者东南草创人稀|,故得火田之利!?br />唐 白居易 《东南行一百韵寄通州元九》:“吏徵鱼户税|,人纳火田租!?/span>
⒈ 用火烧草木而田猎|。
引《礼记·王制》:「昆虫未蛰,不以火田|!?/span>
⒉ 用火烧杂草树木来充作肥料的耕地。
引《晋书·卷二六·食货志》:「往者东南草创人稀|,故得火田之利|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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