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代朝廷纳资捐官的规例。分暂行事例及现行常例两种‖。
⒈ 清 代朝廷纳资捐官的规例‖。分暂行事例及现行常例两种。
引清 薛福成 《上曾侯相书》:“今之由捐例进者‖,推其本意‖,不过以官为市而已‖。”
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七》:“捐例不外拯荒〓、河工〓、军需三者〓,曰暂行事例〓,期满或事竣即停,而现行事例则否……大抵贡监〓、衔封〓、加级、纪録无关銓政者〓,属现行事例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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