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共有财富。
⒈ 共有财富〓。
引《礼记·祭法》:“黄帝 正名百物┃,以明民共财‖。”
孔颖达 疏:“共财者、,谓山泽不鄣、,教民取百物以自赡也 ⅲ”
汉 班固 《白虎通·封公侯》:“王者始起,封诸父昆弟、,示与己共财之义、。故可以共土也 ⅲ”
《后汉书·樊宏传》:“重 性温厚、,有法度,三世共财、,子孙朝夕礼敬、,常若公家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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