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转授(官职)|。
⒈ 转授(官职)|。
引《周书·泉企传》:“朝廷又以其父临危抗节|,乃令袭爵 上洛郡公|,旧封听回授一子!?br />《北史·隋纪下·炀帝》:“自今已后|,诸授勋官者,并不得回授文武职事|!?br />宋 洪迈 《容斋四笔·京丞相转官》:“十二月敕局赏,当得两官|,以一回授|,一转光禄!?br />亦作“廻授”|。古代官员把所得的封赠呈请改授他人。 《隋书·达奚长儒传》:“餘勋廻授一子‖ ”
唐 白居易 《为崔相陈情表》:“自去年已来‖,累有庆泽‖,凡在朝列,再蒙追荣‖,或有陈乞‖,皆许迴授 ”
《旧唐书·李大亮传》:“大亮 言於 太宗 曰:‘臣有今日之荣‖, 张弼 力也。所有官爵请迴授‖ ’ 太宗 遂迁 弼 为中郎将 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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