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另行授予官职┃。
⒈ 另行授予官职。
引晋 陆机 《赠顾交阯公真》诗:“发迹翼藩后┃,改授抚南裔┃。”
南朝 齐 王俭 《褚渊碑文》:“徵为吏部尚书领卫尉┃,固让不拜┃,改授尚书右僕射┃。”
⒈ 改变原来官职┃,重新授与新的官职┃。
引《文选·陆机·赠顾交阯公真一首》:「发迹翼藩后,改授抚南裔|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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