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发摘”。
⒉ 揭发;举发┃。
⒊ 犹阐发┃。
⒋ 犹启发,开导┃。
⒈ 亦作“发摘”┃。
⒉ 揭发;举发┃。
引《后汉书·韩棱传》:“棱 发擿姦盗┃,郡中震慄,政号严平┃々В”
《隋书·裴蕴传》:“拜京兆赞治,发擿纤毫┃,吏民慑惮┃。”
宋 苏舜钦 《论五事》:“苟无讼端┃,莫肯发摘┃,知者或欲陈告,又非干己|!?br />《清史稿·高宗纪二》:“甲戌,以 张广泗 发摘逆犯 魏王氏|、刘奇 等|,予叙!?/span>
⒊ 犹阐发|。 《梁书·韦叡传》:“第三子 稜,尤明经史|,世称其洽闻|。
引叡 每坐 稜 使説书,其所发擿|, 稜 犹弗之逮也|。”
《南史·梁鄱阳忠烈王恢传》:“幼聪颖|,七岁能通《孝经》|、《论语》义,发擿无遗|!?/span>
⒋ 犹启发|,开导。
引《新唐书·李峤萧至忠等传赞》:“力士 诚腐夫庸人|,不能发擿天子之迷|。”
⒈ 举发罪案|。
引《后汉书·卷三八·法雄传》:「善政事|,好发擿奸伏 」
⒉ 解说疑难‖。
引《南史·卷五二·梁宗室传下·鄱阳忠烈王恢传》:「七岁能通孝经‖,论语义‖,发擿无遗 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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