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发给、。
⒈ 发给、。
引《元典章·户部八·江南诸色课程》:“先行从实抄写,数目亦依号附歷给发、,标写某物该税钞若干、。”
明 唐顺之 《条陈海防经略事疏》:“有司自以不与军事之罚、,往往视为不干己事、,始则催徵不力,继则给发不时┃,失误军机┃,多由於此┃々В”
清 孔尚任 《桃花扇·哭主》:“今日 九江 督抚 袁继咸 老爷,又解粮三十船┃,亲来给发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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