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交租、。
⒈ 交租。
引明 何良俊 《四友斋丛说·史十》:“农夫终岁勤动,还租之后,不彀二三月饭米|,即望来岁麦熟|,以为种田资本!?br />清 柯悟迟 《漏网喁鱼集》:“﹝ 咸丰 二年﹞农民盟约|,还租祗有五分,否则全欠|,业主俯就|。”
清 陆筠 《海角续编》:“佃户以为业经完粮|,咸不愿还租|,是年业户收租皆有名无实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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