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特指宋高宗时对附敌者改授以官、。
⒈ 特指 宋高宗 时对附敌者改授以官、。参见“换授”。
引《宋史·高宗纪六》:“绍兴 九年秋七月丙申、,命详验 刘豫 伪官、,换给告身 ⅲ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高宗绍兴九年》:“八月庚戌、,詔 川 陕 宣抚司便宜补官,限一年陈乞换给、々В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┃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┃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