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秦法律名┃。指告奸与匿奸。
⒈ 秦 法律名┃。指告奸与匿奸┃。
引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不告姦者腰斩,告姦者与斩敌同赏┃;匿姦者与降敌同罚┃。”
宋 秦观 《法律策上》:“魏文侯 之师 李悝┃,论次诸国之法┃,著为《法经》,其徒 商鞅 用以相 秦┃,始作牧司连坐告匿之法┃,而辅以詆欺文致细微之事!?/span>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、,仅供学习,如有冒犯〓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