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三十斤铜。
⒈ 三十斤铜。参见“钧金束矢”‖。
引《周礼·秋官·大司寇》:“以两剂禁民狱,入钧金,三日乃致于朝┃,然后听之々В”郑玄 注:“三十斤曰钧┃。”孙诒让 正义:“此金与后《职金》之金罚并谓铜┃々В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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