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国柄。
⒈ 犹国柄〓。参见“国均”。
引晋 王羲之 《遗殷浩书》:“任国钧者引咎责躬‖,深自贬降,以谢百姓 ⅲ”
唐 白居易 《去岁罢杭州今春领吴郡寄三相公》诗:“为问三丞相,如何秉国钧、?”
《旧唐书·李德裕传》:“﹝ 李德裕 ﹞以父再秉国钧、,避嫌不仕臺省,累辟诸府从事、 ⅲ”
郑观应 《盛世危言·传教》:“夫贬异端,即所以崇政体、;泯嫌疑、,即所以重邦交。秉国钧者、,其熟思而审处之、。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、,仅供学习、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、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