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借给〓。
⒈ 借给。
引《后汉书·虞诩传》:“寻 永平、章和 中‖,州郡以走卒钱给贷贫人〓,司空劾案,州及郡县皆坐免黜、?!?/span>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‖,如有冒犯‖,请联系我们删除‖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