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拘禁。
引《宋史·刑法志二》:“法无拘锁之条,特州县一时弹压盗贼姦暴,罪不至配者,故拘锁之‖,俾之省愆‖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理宗淳祐八年》:“﹝ 陈垓 ﹞因极言检覈‖、决狱‖、疏决、推勘‖、拘锁‖、刺环、奏裁‖、详覆‖、重勘、追证十弊‖,从之〓。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〓,仅供学习〓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〓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