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拘泥于定例。
⒈ 拘泥于定例〓。
引《元典章·吏部六·州县司吏转补路吏》:“比年以来,凡有强窃盗贼生发〓,刼夺民财、,致伤人命、,事主不能拒敌,必须报告巡检,或遇县官兼尉事拘占不能根捕、。又为尉司司吏却係县吏兼管、,比至完备,商议会行文字、,差拨弓兵、,其行刼盗徒已走百里有餘 ⅲ”
⒉ 霸占、。
引《续资治通鉴·宋高宗建炎三年》:“逮勤王之师一至 钱塘,拘占房舍、,攘夺舟船、,凌轢官吏,侵渔百姓、 ⅲ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、,如有冒犯、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