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由少府掌管、、供帝王使用的钱财。
⒈ 由少府掌管、、供帝王使用的钱财、。
引汉 桓宽 《盐铁论·徭役》:“先帝忧百姓不赡,出禁钱、,解乘舆驂、,贬乐损膳,以賑穷备边费、 ⅲ”
《汉书·贾捐之传》:“暴师曾未一年,兵出不踰千里、,费四十餘万万、,大司农钱尽,乃以少府禁钱续之、 ⅲ”
颜师古 注:“少府钱主供天子,故曰禁钱、 ⅲ”
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:“承 秦,凡山泽陂池之税、,名曰禁钱、,属少府 ⅲ”
《新唐书·李适之传》:“玄宗 患 穀 洛 岁暴耗徭力、,詔 适之 以禁钱作三大防々В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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