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復
⒈ “复”的繁体字。
⒉ 返、還。《爾雅•釋言》:“復,返也々В”《左傳•僖公四年》:“昭王南征而不復。”
⒊ 還原‖,再回到原來的樣子‖。如:“恢復”、“康復”‖、“回復”‖、“收復”〓。《史記•卷七十六•平原君虞卿傳》:“三去相〓,三復位 ”南朝宋•劉義慶•世說新語•方正:“我令卿復君臣之好〓,何以猶絕?”
⒋ 回報〓,多指仇恨而言〓。如:“報復”、“復仇”〓 《左傳•定公四年》:“(伍員)謂申包胥曰:‘我必復楚國 ’”
⒌ 免附徭役或賦稅〓。《墨子•號令》:“男女老小〓,先分守者〓,人賜錢千,復之三歲〓 ”《漢書•卷一•高帝紀上》:“蜀漢民給軍事勞苦,復勿租稅二歲〓 ”
⒍ 再、又〓。如:“去而復返”〓、“舊病復發”、“死灰復燃”。唐•李白《將進酒》:“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,奔流到海不復迴?!?/p>
⒎ 無義。有補充或調整音節的作用。南朝梁•無名氏《木蘭詩二首之一》:“唧唧復唧唧,木蘭當戶織。”唐•杜甫《贈衛八處士詩》:“今夕復何夕?共此燈燭光?!?/p>
⒏ 易經卦名。六十四卦之一。震下坤上。機運循環之象。
⒐ 姓。如元代有復見心。
⒑ “復”、“複”、“覆”三字本義各異。復為還、返,複為有夾裡的衣服,覆為翻倒、傾倒的意思。但因就其本義都可以引申為再、又、重等義,所以“反復”也或作“反複”、“反覆”,“重複”也或作“重覆”、“重復”等。但在某些語詞的特定用法上,卻不可相混。如“復興”不作“複興”、“覆興”,“複數”不作“復數”、“覆數”,“覆蓋”不作“復蓋”、“複蓋”。因此使用這三字,除其意義相通部分外,仍應注意各字單用本義之區別。
return; repeat; repeatedl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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