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兼听、,不偏听。
⒈ 犹兼听〓,不偏听。
引《荀子·致仕》:“衡听|、显幽|、重明、退姦|、进良之术:朋党比周之誉|,君子不听……货财禽犊之请,君子不许|!?br />杨倞 注:“衡,平也|。谓不偏听也|。”
宋 叶适 《除秘阁修撰谢表》:“此盖伏遇皇帝陛下|,至公衡听|,兼爱曲成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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