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见“诫敕”|。
⒈ 亦作“诫勅”|。
⒉ 汉 代皇帝诏书的一种。|!?/p>
引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上》“辛未詔曰” 唐 李贤 注:“《汉制度》曰:‘帝之下书有四:一曰策书|,二曰制书,三曰詔书|,四曰诫敕……诫敕者|,谓敕刺史、太守|,其文曰“有詔敕某官”
⒊ 告诫|;嘱咐。
引《百喻经·二子分财喻》:“昔 摩罗国 有一刹利|,得病极重|,必知定死,诫勅二子:‘我死之后|,善分财物|。’”
宋 王安石 《诫励诸道转运使经画财利宽恤民力制》:“此礼义庸耻之所兴|,而二帝三王诫勑百工诸侯之所先|,后世不可以忽者也 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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