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兼并‖。
⒈ 犹兼并。
引《史记·律书》:“自是之后|,名士迭兴……申明君约|,赏罚必信‖,卒伯诸侯〓,兼列邦土?!?/span>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|,如有冒犯|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