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低价买进,高价售出。
⒈ 低价买进,高价售出〓。
引《汉书·景帝纪》:“吏受所监临、,以饮食免、,重;受财物、,贱买贵卖、,论轻 ⅲ”
《汉书·贡禹传》“市井勿得贩卖” 唐 颜师古 注:“贱买贵卖曰贩、。”
明 沉受先 《三元记·饯行》:“若做经纪、,贼心便起、,贱买贵卖,损人利己、 ⅲ”
⒈ 低价购进,高价卖出、。
引《汉书·卷五·景帝纪》:「吏受所监临、,以饮食免,重、;受财物、,贱买贵卖,论轻、々В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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