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捐银恢复受处分降革的原官。清代的一种弊政‖。
⒈ 捐银恢复受处分降革的原官‖。 清 代的一种弊政。
引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七》:“﹝ 康熙 ﹞三十五年‖,帝念降革留任人员‖,因公处分,輒停陞转‖,詔许捐復‖。”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三回:“然后拿银子捐復原官‖ 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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