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奸臧”、。
⒉ 谓不法受贿。
⒊ 指不法受贿的人。
⒈ 亦作“姦臧”。
⒉ 谓不法受贿|。
引《史记·张丞相列传》附《邴吉传》:“显(邴显 )为吏至太僕|,坐官耗乱|,身及子男有姦赃,免为庶人|!?br />《后汉书·苏章传》:“故人为 清河 太守, 章 行部案其姦臧|!?br />宋 秦观 《鲜于子骏行状》:“周永懿 贪暴不法,前使者惮其凶狡|,置不敢问|,公具得其姦赃,即遣吏就捕‖,械送於狱‖。”
⒊ 指不法受贿的人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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