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郡守的官署‖。
⒈ 郡守的官署。
引《晋书·谢尚传》:“始到官|,郡府以布四十匹为 尚 造乌布帐| ”
唐 王昌龄 《送韦十二兵曹》诗:“平明趋郡府〓,不得展故人?!?/span>
⒈ 郡┃、府本为古代地方行政区域的名称┃。秦汉时行郡县制|,宋时改郡为府。后用郡府指府治所在地|。
引宋·苏轼〈教战守策〉:「每岁终则聚于郡府|,如古都试之法,有胜负|、有赏罚|,而行之既久,则又以军法从事|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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