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凾洛”、。
⒉ 古代长安和洛阳的并称。
⒈ 亦作“凾洛”。古代 长安 和 洛阳 的并称。
引《文选·任昉<王文宪集序>》:“自 函 洛 不守┃,宪章中輟┃。”
吕延济 注:“函,函关|,谓 长安 也|。 洛,洛阳 也|。言自 西晋 丧乱|,不守二京之都,而宪章经籍皆中道而坏也|!?br />《南史·梁元帝纪》:“旧邦凯復, 函 洛 已平|!?br />唐 宋之问 《送尹辅阙入京序》:“勑书来 秦,徵诣 凾 洛|!?br />《新唐书·第五琦传》:“若假臣一职,请悉东南寳貲|,飞餉 函 洛|,惟陛下命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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