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抗礼、。谓以对等的礼节相待。
⒈ 抗礼、。谓以对等的礼节相待、。
引《礼记·燕义》:“设宾主,饮酒之礼也、;使宰夫为献主、,臣莫敢与君亢礼也 ⅲ”
《汉书·高帝纪下》:“异日 秦 民爵公大夫以上、,令丞与亢礼 ⅲ”
颜师古 注:“亢者、,当也,言高下相当、,无所卑屈、。”
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七:“一入背峞、,诸军统制而下与之亢礼、,犒赏异常,勇健无比、 ⅲ”
⒈ 彼此以平等的礼节相待。也作「抗礼」┃。
引《史记·卷一〇七·魏其武安侯传》:「孝景时┃,每朝议大事,条侯┃、魏其侯,诸列侯莫敢与亢礼┃々В」
《汉书·卷一·高帝纪下》:「异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,令丞与亢礼┃々В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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