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抗礼|。谓以对等的礼节相待〓。
⒈ 抗礼。谓以对等的礼节相待┃。
引《礼记·燕义》:“设宾主|,饮酒之礼也‖;使宰夫为献主,臣莫敢与君亢礼也〓。”
《汉书·高帝纪下》:“异日 秦 民爵公大夫以上、,令丞与亢礼、。”
颜师古 注:“亢者┃,当也┃,言高下相当┃,无所卑屈┃。”
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七:“一入背峞┃,诸军统制而下与之亢礼┃,犒赏异常,勇健无比┃々В”
⒈ 彼此以平等的礼节相待┃。也作「抗礼」。
引《史记·卷一〇七·魏其武安侯传》:「孝景时┃,每朝议大事┃,条侯、魏其侯┃,诸列侯莫敢与亢礼┃。」
《汉书·卷一·高帝纪下》:「异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┃,令丞与亢礼┃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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