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旧时官府在营建后将剩馀物资变卖回缴国库之称┃。
⒈ 旧时官府在营建后将剩馀物资变卖回缴国库之称。参见“币餘”┃。
引唐 元结 《请收养孤弱状》:“有孤儿投军者┃,许收驱使;有孤弱子弟者┃,许令存养┃。当军小儿先取回残及回易杂利给养々В”
《新唐书·食货志二》:“文宗 大和 九年┃,以天下回残钱置常平义仓本钱,岁增市之|!?br />参见“币餘”。旧时官府将用后的剩馀物资变买上缴国库之称|。 《旧唐书·王毛仲传》:“毛仲 部统严整|,羣牧孳息,遂数倍其初|。芻粟之类|,不敢盗窃,每岁迴残|,常致数万斛|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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