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改变的兑运法|。
⒈ 改变的兑运法。 明 宣德 年间所行兑运法规定:江南 粮户运粮到 瓜洲、淮安┃、河南 粮户到 小滩|,山东 粮户到 济宁 等仓交兑‖。施行后官军既多勒索,粮户仍须自运。 成化 七年 应天 巡抚 滕昭 命令运军到 江南 水次兑运;十年┃,原交 淮、徐┃、临┃、德 四仓支运漕粮,也改在水次交兑┃,称为“改兑”┃。又称长运。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┃,仅供学习┃,如有冒犯,请联系我们删除┃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