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尊重贤士〓。
⒉ 贵族高门之士。
⒈ 尊重贤士。
引《晋书·王导传》:“故 周 礼卿大夫献贤能之书於王,王拜而受之,所以尊道而贵士也。”
清 卢文弨 《寄孙楚池师书》:“亦由上之人不能贵士而遇之以礼,偶有微忤‖,輙欲借之以立威,而摧折之唯恐其不至‖ ”
⒉ 贵族高门之士。
引唐 李康成 《玉华仙子歌》:“兰陵 贵士谢相逢‖, 济 北风生尚迴顾‖。”
《旧唐书·吕才传》:“长平 坑卒〓,未闻共犯三刑〓; 南阳 贵士〓,何必俱当六合 ”
明 汤显祖 《紫箫记·就婚》:“欢宴〓, 橘浦 仙媛, 兰陵 贵士〓,同进花臺法膳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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