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拘传。
⒈ 犹拘传┃。
引《水浒传》第五一回:“知县随即差人押 雷横 下来┃,会集相官,拘唤里正隣佑人等┃,对尸检验已了┃,都押回县来々В”清 黄六鸿 《俯В惠全书·刑名·款犯》:“追贜不许株连无辜,拘唤被害,止许取保候质┃,不许擅行羈禁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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