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完全认罪。
⒈ 完全认罪┃。 《新五代史·李从温传》:“﹝ 从温 ﹞尝诬亲吏 薛仁嗣 为盗┃,悉籍没其家貲数千万。
引仁嗣 等诣闕自诉┃,事下有司┃, 从温 具伏々В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》:“﹝ 田钦祚 ﹞与都部署 郭进 不协┃,敌至,闭壁自守┃,去又不追┃,蓄军资以规利,为部下所讼|,詔鞫之|, 钦祚 具伏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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