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过多的赏赐。
⒉ 交给;送给|。
⒈ 过多的赏赐。
引《吕氏春秋·务本》:“古之事君者,必先服能然后任┃,必反情然后受┃,主虽过与,臣不徒取┃々В”
高诱 注:“过┃,多々В”
⒉ 交给┃;送给。
引唐 孟郊 《自惜》诗:“倾尽眼中力┃,抄诗过与人┃。”
《敦煌曲子词·抛球乐》:“当初姊妹分明道┃,莫把真心过与他┃。”
亦作“过以”┃。 《敦煌变文集·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》:“长者手中执得饭┃,过以闍梨发大愿,非但和尚奉慈亲┃,合狱罪人皆饱满┃。”
蒋礼鸿 通释:“‘过以’:王庆菽 校作‘过与’┃,是对的┃,‘与’、‘以’变文常通用┃々В”
⒈ 交付、给与|。
引《敦煌云谣集·抛毬乐词》:「当初姊姊分明道,莫把真心过与他|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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