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分裱”、。
⒉ 分施;分给、。
⒈ 亦作“分裱”、。分施;分给、。
引宋 朱彧 《萍洲可谈》卷二:“董 为饭以食饥者、,又为糗饵与小儿辈、。方罗列分俵,饥人如墙而进、,不復可制、。”
《水浒传》第三十回:“施恩 又取三二十两银子、,分俵与众小牢子、。”
明 徐复祚 《一文钱》第四出:“娘子、,我如今唤掌家的出来、,把家私尽行分裱,餘下来与你大家受用┃々В”
茅盾 《秋收》三:“镇上的商会筹措一百五十担米交给村长去分俵┃々В”
⒈ 分散给与。
引《水浒传·第三〇回》:「施恩又取三二十两银子分俵众小牢子┃,取酒食叫武松吃了┃。」
《西游记·第九回》:「来到法堂┃,小姐复拈心香礼拜┃,就教法明长老分俵与众僧去讫々В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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