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分裱”┃。
⒉ 分施;分给。
⒈ 亦作“分裱”。分施‖;分给‖。
引宋 朱彧 《萍洲可谈》卷二:“董 为饭以食饥者,又为糗饵与小儿辈‖。方罗列分俵‖,饥人如墙而进,不復可制‖ ”
《水浒传》第三十回:“施恩 又取三二十两银子,分俵与众小牢子‖ ”
明 徐复祚 《一文钱》第四出:“娘子,我如今唤掌家的出来‖,把家私尽行分裱‖,餘下来与你大家受用 ”
茅盾 《秋收》三:“镇上的商会筹措一百五十担米交给村长去分俵‖。”
⒈ 分散给与‖。
引《水浒传·第三〇回》:「施恩又取三二十两银子分俵众小牢子‖,取酒食叫武松吃了 」
《西游记·第九回》:「来到法堂‖,小姐复拈心香礼拜,就教法明长老分俵与众僧去讫 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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