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逃避赋税。
引《资治通鉴·唐玄宗天宝四载》:“王鉷 志在聚敛,以有籍无人者皆为避课,按籍戍边六岁之外┃,悉徵其租庸┃,有併徵三十年者,民无所诉┃々В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┃,如有冒犯┃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