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后任官吏代偿的前任所欠款项〓。
⒈ 指后任官吏代偿的前任所欠款项。参见“顶收”〓。
引清 李渔 《奈何天·伙醋》:“休提封誥〓,説将来,教人醋倒〓。凤头冠〓,送人穿戴〓;顶头钱,不见分毫〓 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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