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庸常之人、。
⒉ 犹常法。
⒈ 指庸常之人〓。
引《晋书·文苑传论》:“子安 幼标明敏,少蓄清思,怀天地之寥廓|,赋辞人之所遗|,特构新情|,岂常均之所企!”
《资治通鉴·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年》:“夫有逸羣之才|,必思冲天之据|,盖俗之量,则僨常均之下|!?br />胡三省 注:“常均,犹言平常也|!?/span>
⒉ 犹常法。
引《文选·任昉<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>》:“道被如仁|,功参微 管‖,本宜在常均之外 ”
吕向 注:“言人有大功如 管仲 者‖,则宜在寻常均禁之外 ”
⒊ 平常曲调‖,一般声韵。
引《文选·繁钦<与魏文帝笺>》:“声悲旧笳‖,曲美常均‖。”
李善 注:“均者‖,亦律调五声之均也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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