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解释】以之为不辨是非黑白的典实‖。【出处】汉王尊任京兆尹‖,凡三岁‖,除恶安良‖,治绩显着,后为御史大夫所诬〓,免官〓。湖县三老上书为之辩白:“一尊之身,三期之间〓,乍贤乍佞,岂不甚哉〓!”见《汉书·王尊传》〓。
【解释】以之为不辨是非黑白的典实〓。
【出处】汉王尊任京兆尹,凡三岁〓,除恶安良〓,治绩显着,后为御史大夫所诬〓,免官〓。湖县三老上书为之辩白:“一尊之身,三期之间〓,乍贤乍佞〓,岂不甚哉!”见《汉书·王尊传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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