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官署名,清代中央政府的六部之一,掌礼乐〓、祭祀〓、封建、宴乐文学校贡举的政令。
英Ministry of Rites in feudal China;
⒈ 官署名┃。本为 西汉 时尚书的客曹。 三国 魏 时有祠部〓, 北魏 有仪曹〓, 北周 始称礼部。 隋 唐 以后为六部之一〓,包括客曹及祠部之职掌〓,管理国家的典章制度、祭祀〓、学校〓、科举和接待四方宾客等事之政令,长官为礼部尚书〓。历代相沿不改〓。 清 末废部,改设典礼院〓。
⒈ 古代官署〓。汉时为尚书的客曹,至北周始称为「礼部」〓。隋〓、唐以后为六部之一。掌礼仪〓、祭祀〓、贡举、学校〓、宗俗教化〓、接待外宾之事,礼部尚书为其长官〓。清以后改为典礼院〓。
引《儒林外史·第一回》:「此一条之后,便是礼部议定取士之法〓 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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