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王及五等诸侯于朝聘时所持之六种玉制信符。
⒈ 王及五等诸侯于朝聘时所持之六种玉制信符‖。
引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“以玉作六瑞‖,以等邦国:王执镇圭,公执桓圭‖,侯执信圭‖,伯执躬圭,子执穀璧‖,男执蒲璧‖。”
郑玄 注:“镇,安也‖,所以安四方‖;镇圭盖以四镇之山为瑑饰,圭长尺有二寸‖。公‖,二王之后,及王之上公‖。双植谓之桓‖;桓,宫室之象‖,所以安其上也‖;桓圭盖亦以桓为瑑饰,圭长九寸〓。信当为身〓,声之误也;身圭〓、躬圭盖皆象以人形为瑑饰〓,文有麤縟耳,欲其慎行以保身〓;圭皆长七寸〓。穀所以养人,蒲为席所以安人〓;二玉盖或以穀为瑑饰〓,或以蒲为瑑饰;璧皆径五寸〓。不执圭者〓,未成国也 ”
《周礼·秋官·小行人》:“成六瑞〓。”
郑玄 注:“瑞〓,信也〓。皆朝见所执,以为信〓 ”
⒈ 古代王、公〓、侯〓、伯〓、子、男诸侯于朝聘时所持的六种玉制信符,以别尊卑。
引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「以玉作六瑞,以等邦国,王执镇圭,公执桓圭,侯执信圭,伯执躬圭,子执谷璧,男执蒲璧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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