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王及五等诸侯于朝聘时所持之六种玉制信符。
⒈ 王及五等诸侯于朝聘时所持之六种玉制信符。
引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“以玉作六瑞┃,以等邦国:王执镇圭|,公执桓圭,侯执信圭〓,伯执躬圭,子执穀璧,男执蒲璧┃々В”
郑玄 注:“镇,安也┃,所以安四方┃;镇圭盖以四镇之山为瑑饰,圭长尺有二寸┃。公┃,二王之后,及王之上公┃。双植谓之桓┃;桓,宫室之象┃,所以安其上也┃;桓圭盖亦以桓为瑑饰,圭长九寸┃。信当为身|,声之误也;身圭|、躬圭盖皆象以人形为瑑饰|,文有麤縟耳,欲其慎行以保身|;圭皆长七寸|。穀所以养人,蒲为席所以安人|;二玉盖或以穀为瑑饰|,或以蒲为瑑饰;璧皆径五寸|。不执圭者|,未成国也!?br />《周礼·秋官·小行人》:“成六瑞|。”
郑玄 注:“瑞|,信也|。皆朝见所执,以为信|!?/span>
⒈ 古代王|、公、侯|、伯|、子、男诸侯于朝聘时所持的六种玉制信符|,以别尊卑‖。
引《周礼·春官·大宗伯》:「以玉作六瑞,以等邦国‖,王执镇圭‖,公执桓圭,侯执信圭‖,伯执躬圭‖,子执谷璧,男执蒲璧‖ 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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