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档房 清代缮写满‖、汉文文书之官署 《清会典·刑部四·汉档房》:“ 汉 档房:堂主事, 满洲 三人‖, 汉 军一人‖;缮本笔帖式,二十有八人。掌缮 清 字‖、 汉 字之题本‖。”注:“凡各省科钞题本‖,俱由 汉 档房承缮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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