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官吏因过失而被罚扣其俸禄。
⒈ 官吏因过失而被贰扣其俸禄。
引《金史·世宗纪中》:“又以臺臣徇势偷安,畏忌不敢言|,夺俸一月|。”
《明史·黄尊素传》:“疏入‖, 魏忠贤 大怒‖,谋廷杖之。 韩爌 力救‖,乃夺俸一年‖。”
清 昭槤 《啸亭杂录·义仆》:“李 挺身自认‖,谓主人初不知情‖,大吏胁以三木, 李 执辞如初‖,因论 李 大辟‖,罪某夺俸而已 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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