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慰劳赏赐、。
⒈ 慰劳赏赐。
引《吴子·励士》:“有死事之家┃,岁使使者劳赐其父母┃,著不忘於心々В”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劳赐 常山┃、赵国 吏人,復 元氏 租赋三岁┃々В”
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,仅供学习┃,如有冒犯┃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
Copyright © 2026 狗狗查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07636号-6 联系QQ:865169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