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朝廷额外所给的俸禄。
⒈ 朝廷额外所给的俸禄。
引《清会典事例·户部·俸饷》:“将在京大小文官俸银,加一倍赏给,令其用度从容、,益得专心於官守。所给恩俸、,著自 乾隆 二年为始、 ⅲ”
《清通典·兵七》:“优赏休退官兵,旗员二品以上、,以老疾乞休者、,由本旗稽其服官岁月,军功等次、,请旨给以恩俸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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