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给官吏高于本职的虚衔,表示尊贵、。清制以太师〓、太傅〓、太保、少师、少傅|、少保等为大臣加衔、。见《清会典·吏部·官制一》〓。亦泛指加官〓。
⒈ 给官吏高于本职的虚衔,表示尊贵〓。 清 制以太师〓、太傅、太保〓、少师〓、少傅、少保等为大臣加衔〓。见《清会典·吏部·官制一》〓。亦泛指加官〓。
⒈ 给官吏高于本职的官衔,以示尊贵〓。
引清·昆冈《大清会典事例·卷一七·吏部·官制一》:「满洲官员品级〓,正一品太师、太傅〓、太保系少师〓、少傅、少保晋衔〓,内阁各部院大臣加衔〓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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