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记其功绩而略其小过|。
⒈ 谓记其功绩而略其小过。
引《后汉书·党锢传·李膺》:“夫立政之要|,记功忘失|,是以 武帝 捨 安国 於徒中, 宣帝 徵 张敞 於亡命|!?br />一本作“记功忘过”。 明 张居正 《为故大学士高拱乞恩疏》:“夫保全旧臣恩礼不替者|,国家之盛典也|;山藏川纳,记功忘过者|,明主之深仁也|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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